1、各段广告指定正一条或倒一条加收30%(仅限15秒以上版本,含15秒版本);正二条或倒二条加收20%;正三条或
倒三条加收10%。各段广告播出时间可能误差15分钟。
2、非标准15秒长度广告价格比照同段位5秒价格成比例增加,10"=5"×2,20"=5"×4。
3、播出证明:本部对广告播出实行全程监录,监录带即为播出证明。若有争议,均按监录磁带记录为准(保留一个月)。
如确因电视台原因漏播、误播,原则上在原订时间段免费补播。
4、因机器故障或节目变化,本部有权调整广告播出日期及时段,并不承担调整之责任。
5、播出中如发现广告内容不妥,本部有权要求补充证明或修改广告内容,不能提供或不愿意修改者本部有权中止合同。
6、安徽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广告由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唯一全权经营。
7、公司名称: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行合肥高新区支行 账号:5519021106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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